2013年12月5日晚间,*ST超强日特地警告投资者留意三大风险,该股票有可能被停止上市风险,同时*ST超强日公司债券也有可能被中止上市的风险,并且不存在无法如期足额缴纳债券利息的风险。而12月4日受到的交易合同纠纷诉讼裁定书,堪称让*ST超强日雪上加霜,或将直接影响其业务及业绩。 三大风险 据理解,*ST超强日2011年度及2012年度倒数两年亏损,公司2013年前三季度亏损5.34亿元,且预计公司2013年年度亏损9.98.3亿元。
上市公司因净利润经常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核的净利润倒数为负值或者因追溯到重述造成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倒数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注销风险警告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核的净利润之后为负值;本所有权要求停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述规定,若公司2013年度之后亏损,公司股票*ST超强日(证券代码:002506)将有可能自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透露后被停止上市。 债券经常出现发行人最近二年倒数亏损,在限期内没能避免的;由本所上市委员会展开审查,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做出否中止该债券上市的要求。 根据上述规定,若公司2013年度之后亏损,公司债券11超日债(证券代码:112061)将有可能自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透露后被中止上市。
而由于2012年底公司愈演愈烈流动性风险,且截至目前公司资金链紧绷的局面并未获得有效地减轻,资金依然更为紧绷,11超日债否能如期足额缴纳利息不存在不确定性。 雪上加霜 而雪上加霜的是,5日晚间,*ST超强日对公司根本性诉讼进展展开了公告,称之为2013年12月4日接到了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就我公司与浙江尚源实业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浙江尚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全称浙江尚源)交易合同纠纷一案的继续执行裁定书((2013)嘉桐执民字第1191-1-1号)。 该裁决结果为:拍卖会被执行人上海超强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青海锦国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人的60%的股份,以清偿债务。
裁定书递送后立刻生效。 *ST超强日称之为其在青海锦国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人的60%的股份账面价值为66,981,376.00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如果拍卖会价格高于前述账面价值,将影响公司利润,因拍卖会仍未实行,嗣后无法辨别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另外,青海锦国兴公司目前正在遵守与天华阳光等单位签定的合作协议,股权拍卖会有可能对协议的还款产生不能意识到的影响,因股权拍卖会仍未实行,嗣后无法辨别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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